Chapter 11.
托尔上的男人
上一章所引的我私人日记,已把我的叙述推进到十月十八日,那时这些怪事正开始迅速走向它们可怕的结局。接下来几天的事件已不可磨灭地刻在我的记忆里,我可以不靠当时所做的笔记就把它们讲述出来。我从那一天开始讲起,也就是在我查明两件重要事实之后的那天:一是库姆·特雷西的劳拉·莱昂斯太太曾写信给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并约他在他丧命的同一地点和同一时刻见面;二是荒原上那个潜行的人,可以在山坡上的石屋之中找到。掌握了这两件事实,我觉得,如果我不能对这些黑暗之处再投下一些光亮,那一定是我的智力或勇气有所欠缺。
前一天晚上,我没机会把关于莱昂斯太太的事告诉准男爵,因为莫蒂默医生陪他打牌一直到很晚。不过吃早饭时,我把我的发现告诉了他,并问他愿不愿意陪我到库姆·特雷西去。起初他非常想来,但再一想,我们俩都觉得如果我单独去,结果可能更好。我们拜访的规矩越大,得到的消息可能越少。于是我把亨利爵士留在家里,并非没有几分良心的不安,便驱车去进行我的新探索。
到了库姆·特雷西,我让珀金斯把马拴好,然后去打听我要盘问的那位太太。我不费什么劲就找到了她的住处,那是在镇中心、陈设讲究的一套房间。一个女仆毫不客气地领我进去,我走进起居室时,一位坐在雷明顿打字机前的太太带着愉快的微笑站起身来欢迎我。可是她一看我是个生人,脸色就沉了下来,重新坐下,问我来访的意图。
莱昂斯太太留下的第一印象是极度的美。她的眼睛和头发是同样浓郁的淡褐色,她的面颊虽然有不少雀斑,却因那深肤色女子特有的、藏在硫黄玫瑰心里的娇嫩粉红而泛着异常鲜艳的光泽。我再说一遍,赞赏是的第一印象。但第二印象便是挑剔了。那张脸上有某种说不清的不妥,某种表情的粗俗,也许是眼神的冷硬,也许是嘴唇的松弛,破坏了它完美的美。不过这些当然都是后话。当时我仅仅意识到,我正面对一位非常漂亮的女人,而她正问我来访的理由。直到那一瞬间我才完全明白,我的使命是多么微妙。
“我有幸,”我说,“认识您的父亲。”
这是个笨拙的开场,那位太太让我感觉到了这一点。“我和我父亲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她说,“我不欠他什么,他的朋友也不是我的朋友。若不是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和一些其他好心人,我父亲才不管我是不是饿死呢。”
“我正是为了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的事来见您的。”
那位太太脸上雀斑都显出来了。
“我能告诉您什么?”她问,手指紧张地在打字机字键上挪动。
“您认识他,是不是?”
“我已经说过,我欠他许多善意。若我能自立,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他对我的不幸处境的关心。”
“您和他通过信吗?”
太太迅速抬眼,淡褐色的眼睛里闪着怒光。
“您问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她厉声问。
“目的是避免公开的丑闻。由我在这里问,总比让事情脱离我们控制要好。”
她沉默着,脸色仍很苍白。终于她抬眼,神态里带着几分不顾一切和挑衅。
“好吧,我来回答,”她说,“您问吧。”
“您和查尔斯爵士通过信吗?”
“我当然写过一两封信,向他致谢他的体贴和慷慨。”
“那些信的日期您有吗?”
“没有。”
“您见过他吗?”
“见过,有一两次,他到库姆·特雷西来的时候。他是个非常隐居的人,喜欢暗中行善。”
“可是您那么少见他、那么少写信,他怎么会对您的事知道得足够多,能像您所说那样帮助您呢?”
她毫不迟疑地应对了我的难题。
“有几位先生知道我的悲惨身世,联合起来帮我。其中一位是斯台普顿先生,他是查尔斯爵士的邻居和密友。他极为好心,查尔斯爵士正是通过他才了解到我的情况。”
我早就知道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有好几次让斯台普顿代行施舍,所以这位太太的话带着真实的印记。
“您曾写信约查尔斯爵士见面吗?”我继续问。
莱昂斯太太又气得脸红了。“真的,先生,这问题太离奇了。”
“抱歉,太太,但我必须重复一遍。”
“那我回答,当然没有。”
“在查尔斯爵士死的那天也没有吗?”
红晕瞬间褪去,一张死灰般的脸出现在我面前。她干裂的嘴唇说不出那个“不”字,我更多是看出来的,而非听到的。
“您的记忆一定骗了您,”我说,“我甚至能引用您信里的一段。那是这么写的:‘求求您,看您是位绅士,把这信烧了,十点前到门口来。’”
我以为她要晕过去了,但她竭力恢复了自己。
“这世上难道没有绅士了吗?”她喘着气说。
“您冤枉查尔斯爵士了。他确实烧了那封信。但有时信烧了也认得出字。您现在承认那是您写的了?”
“是的,是我写的,”她喊道,话语如决堤般倾吐而出,“是我写的。我何必否认?我没理由为此羞愧。我希望他帮我。我相信若能面谈,就能得到他的帮助,所以我约他见面。”
“可为什么约在那种时刻?”
“因为我刚得知他第二天要去伦敦,可能离开几个月。我有原因不能更早到那里。”
“可为什么是花园里的约会,而不是去宅子里拜访?”
“您以为女人能在那种时刻独自去单身汉的住宅吗?”
“那么,您到了那里之后发生了什么?”
“我根本没去。”
“莱昂斯太太!”
“不,我向我最神圣的一切发誓。我没去。有什么事插进来,阻止了我去。”
“什么事?”
“那是私事。我不能说。”
“那么您承认,您在查尔斯爵士丧命的同一时刻和同一地点与他约了会,却否认您赴了约。”
“那是事实。”
我反复盘问她,却始终没法越过这一点。
“莱昂斯太太,”在这漫长而无结果的会谈结束时我站起身说,“您正承担极重大的责任,并把自己置于极虚假的立场,因为您没有把所知的统统坦白。如果我不得不请警察帮忙,您会明白自己陷得多深。如果您是无辜的,为何起初否认在那一天给查尔斯爵士写过信?”
“因为我怕有人从中得出错误结论,怕自己卷入丑闻。”
“那您为何那样急切要查尔斯爵士毁掉您的信?”
“如果您读过那封信,您会知道。”
“我没说读过整封信。”
“您引了其中几句。”
“我引的是附言。正如我说,信烧了,并非全读得出。我再问您一次,您为何那样急切,要查尔斯爵士毁掉他在死那天收到的这封信。”
“那是极私密的事。”
“那就更有理由避免公开调查。”
“那我告诉您。如果您听过我的不幸身世,会知道我有过一次轻率的婚姻,且有理由后悔。”
“我听说过一些。”
“我的生活就是被我厌恶的丈夫无休止地迫害。法律站在他那边,每天我都面临他可能逼我与她同居的可能。我写这信给查尔斯爵士时,得知若能付一笔费用,我有希望重获自由。那对我意味着一切——心境的平和、幸福、自尊——一切。我知道查尔斯爵士的慷慨,我想若他亲耳听我讲,定会帮我。”
“那您为何没去?”
“因为中间我从别处得到了帮助。”
“那您为何不写信给查尔斯爵士解释此事?”
“若不是第二天早上在报上看到他的死讯,我本会的。”
这女人的叙述前后连贯,我所有的问题都未能动摇它。我只能去查证,在惨案发生前后,她是否真的对丈夫提起了离婚诉讼。
如果她真去过巴斯克维尔庄园,她不太敢说没去过,因为去那里需马车,且不到凌晨回不了库姆·特雷西。这样的出行瞒不住。因此,她说的可能是真话,或至少是部分真话。我茫然又丧气地离开。我又一次撞上了那堵死墙,它似乎横在我试图接近使命目标的每条路上。然而我越想那位太太的脸和她的态度,越觉得有什么事瞒着我。她为何变得那么苍白?为何每个承认都挣扎到被迫才吐出?为何在惨案发生时那样讳莫如深?这一切的解释,绝不可能像她要我相信的那样清白。眼下我在那方向没法再进,只能回头去荒原石屋间寻找另一条线索。
那是个极模糊的方向。驱车回去时,我注意到一座座山丘都显出古人的痕迹,才意识到这点。巴里摩尔只说那陌生人住在某间废弃石屋里,而这样的石屋散布在荒原各处,成百上千。但我有自己的经历作指引,它让我见过那人站在黑托尔顶上。那该是我搜寻的中心。从那里我要搜遍荒原上每间石屋,直到找对那间。若人在里面,我要从他嘴里,必要时用左轮枪指着,弄清他是谁、为何这样长久尾随我们。在摄政街的人群里他也许能溜掉,但在孤寂的荒原上可就难了。另一方面,若我找到石屋而人不在,我必守在那里,不管等多久,直到他回来。福尔摩斯在伦敦漏了他。若我能在我主人失败处把他挖出来,那真是我的大功。
这次查访中运气一再与我们作对,但此刻它终于来帮我了。带来好运的不是别人,正是弗兰克兰先生,他灰白胡子、红脸,站在他花园门外,那门开向我行驶的大路。
“日安,华生医生,”他出奇地和气地喊,“您真该让马歇歇,进来喝杯酒,祝贺我。”
听过他如何对待女儿,我对他绝无好感,但我正想打发珀金斯和马车回家,这机会正好。我下车捎信给亨利爵士,说我会走去赶晚饭。然后我跟弗兰克兰进了餐厅。
“对我来说是大日子,先生——我生命中的红字日,”他咯咯笑个不停,“我办成了双喜事。我是要教这带的人知道,法就是法,这里有个不怕告状的人。我开通了穿过老米德尔顿庄园中心的权利路,直穿过去,先生,离他正门不到一百码。您说怎样?我们要教这些大老爷知道,不能骑在平民权利上横行,该死的!我还封了弗恩沃西人常野餐的树林。这些混账似乎以为没有财产权,可以带着纸和瓶子爱去哪去哪。两案都判了,华生医生,都判我赢。自从我告莫兰德爵士擅闯,因为他自家庄子里打猎,我没这么痛快过。”
“您到底怎么做到的?”
“查书去,先生。值得一读——弗兰克兰诉莫兰德,王座法庭。花了我两百镑,但我赢了。”
“对您有好处吗?”
“没有,先生,没有。我骄傲地说,我对此毫无私利。我全出于公共职责感。比如,我毫不怀疑弗恩沃西人今晚会烧我人像。上次他们烧时我就告诉警察,该制止这丢脸的表演。郡警力糟透了,先生,没给我应得的保护。弗兰克兰诉女王案会把这事提请公众注意。我告诉过他们,这样对待我将来要后悔,现在已应验了。”
“怎么应验的?”我问。
老头子露出很精明的表情。“因为我能告诉他们急于知道的,但什么也不能诱我去帮这些无赖。”
我本在找借口脱身他的闲扯,现在却想多听了。我领教过这老恶棍的反性子,知道任何强烈兴趣的表现都是止住他吐露的最妥办法。
“偷猎案吧,无疑?”我淡淡地说。
“哈,哈,小子,比那重要多啦!荒原上的逃犯怎样?”
我瞪眼。“您不是说知道他在哪?”我说。
“我也许不知他确切在哪,但我确信能帮警察逮住他。您从没想过,抓那人的法是找出谁给他送饭,顺藤摸瓜?”
他确实快逼近真相了。“无疑,”我说,“可您怎知他在荒原上某处?”
“我知道,因为我亲眼见过给他送饭的信差。”
我为巴里摩尔心头一沉。落在这个怀恨的管闲事老头的手里,可不是小事。但他下一句却卸了我心头重负。
“您会惊讶,送饭的是个孩子。我每天在屋顶望远镜里见他。他同路同时过,不是给逃犯还能给谁?”
真是好运!但我压下所有兴趣的样子。孩子!巴里摩尔说过我们那不知名者是孩子供的。弗兰克兰撞上的是他的踪迹,不是逃犯的。若我能套出他的所知,可省我漫长疲累的搜寻。但不信和冷淡显然是我最强的牌。
“我倒觉得,更可能是哪个荒原牧羊人的儿子,给他爹送饭。”
一丝反对之意就点燃这老暴君。他眼光恶意地瞪我,灰胡子像怒猫般竖起。
“的确,先生!”他说,指向辽阔荒原,“看见那边黑托尔没?好,看见远处有荆棘丛的低丘没?那是全荒原最多石的地方。牧羊人会在那种地方驻脚?先生,您那猜想荒唐透顶。”
我温顺答说,我不知道全部事实才那么讲。我的屈服取悦了他,引他进一步吐露。
“您放心,先生,我下结论前大有根据。我一再见那孩子带包袱。每天,有时一天两次,我能——等等,华生医生。我眼花了,还是这刻山坡上有东西动?”
那离好几英里,但我分明见暗绿灰茫间一个小黑点。
“来,先生,来!”弗兰克兰冲上楼,“您亲眼见,自己判。”
望远镜是架在三脚架上的厉害家伙,立在平面屋顶上。弗兰克兰凑眼上去,满意地叫。
“快,华生医生,快,趁他翻过山!”
果然是他,一个小家伙,肩扛小包,慢吞吞爬坡。到顶时,我见那衣衫褴褛、不成形的身影在冷蓝天际映了一瞬。他鬼祟四望,像怕人追。然后翻过山不见了。
“怎样!我对吧?”
“当然,是有个孩子,似有秘密差事。”
“差事是什么,郡警也能猜。但他们别想从我这得半句,我也请您保密,华生医生。半句不许!明白!”
“随您愿。”
“他们待我太无耻——无耻。等弗兰克兰诉女王案真相大白,我敢想全国会愤慨。什么也不能诱我帮警察。他们不在乎,烧的可能是我,不是我人像,被这些无赖烧在 stake 上。您不走?帮我把酒壶喝干,贺这大日子!”
但我拒了他所有劝,并劝住他陪我走回家的声明。他眼盯着我时我沿大路走,然后拐上荒原,朝那孩子消失的多石丘去。一切助我,我发誓,绝不因缺少精力或毅力,错失命运抛来的机缘。
到我到丘顶,日已西沉,长坡一面金绿,一面灰影。远天际低浮薄雾,贝尔利弗和维克森托尔的怪形从中伸出。广漠之上无声无动。一只大灰鸟,鸥或鹬,在蓝天孤飞。它和我似是巨穹与荒下仅有的活物。荒凉之景、孤寂之感、任务的神秘与急迫,都沁凉我心。孩子不见踪影。但我脚下丘裂处,有一圈古石屋,中间一间留有余顶挡风雨。见它我心一跳。这必是陌生人潜藏的洞。终于,我脚踏他藏身的门槛——他的秘密在我掌中。
走近石屋时,我如斯台普顿持网近落蝶般小心,确信这地方真作过居所。乱石间一条模糊小径通到破败的洞口当门。内里全静。不知名者或潜内,或游原。冒险感令我神经发颤。扔掉烟卷,手按枪柄,疾步上门前,探头。空的。
但有足证我没跟错踪。这确是那人住地。油布裹的几条毯,放在新石器人曾眠的石板上。火烬堆在粗陋灶里。旁有炊具和半桶水。空罐散落,显这地方住过些时,我眼适应斑驳光后,见角里一缸半瓶酒。屋中平石当桌,上放小布包——无疑即望远镜里见孩子肩上的。里有面包、罐装舌肉、两罐蜜桃。检视后放回,见其下压一张写字的纸,我心一跳。拾起,见铅笔草草写:“华生医生去了库姆·特雷西。”
我拿纸站了一分,想这短讯之意。那么,被这秘密人尾随的是我,不是亨利爵士。他没亲自跟,而是派了眼线——许是孩子——盯我,这是报告。或许我上荒原后每步都被看被报。总觉有股无形力,细网巧织轻笼我们,轻得唯至紧要刻才觉真陷网中。
若有一报,或另有,我环屋寻。却无此类痕迹,也寻不到指示这奇异处居住者性格或意图的标征,只知他习惯苦行,少顾生活舒适。我想到豪雨,看那张口屋顶,才懂何等坚强不移的目的,才叫他留这荒居。他是恶敌,还是偶然守护天使?我发誓,不弄清不出屋。
外头日沉,西天赤金耀目。远格陵彭大沼间池沼返红斑,映其辉。两塔是巴斯克维尔庄园,远处烟 blur 是格陵彭村。二者间、山后,是斯台普顿宅。金晚光里一切甜柔平和,可我望它们,魂里无自然半分平和,只因那每刻逼近的会谈之渺茫与恐怖而颤。神经绷而志固,我坐屋暗隅,阴沉耐心候主归。
终听到他。远传来靴击石的尖声。又一,再一,渐近。我缩回最暗角,兜里扳枪,决不见陌生人一二不现身。久停显他止步。又闻步近,影落洞口。
“好美的傍晚,亲爱的华生,”一熟声说,“我真觉得,您在外比在里舒服。”
“Stories of the world, in your langu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