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早晨通常起得很晚,除非是那些并不少见的彻夜不眠的场合;此时他正坐在早餐桌旁。我站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拾起我们那位访客昨晚落下的手杖。那是一根细密厚实的木棍,头呈球状,正是所谓“槟榔屿律师杖”的那一种。紧挨杖头下方有一道近一英寸宽的银环。上面刻着“赠予詹姆斯·莫蒂默,皇家外科医学院会员,来自C.C.H.的朋友们”,以及日期“1884年”。这正是一位老派家庭医生惯常携带的手杖——庄重、结实,令人安心。
“喂,华生,你怎么看这东西?”
福尔摩斯背对着我坐着,我方才的举动并未让他察觉。
“你怎么知道我在做什么?我倒觉得你后脑勺上也长了眼睛。”
“至少,我面前摆着一只擦得锃亮、镀银的咖啡壶。”他说,“不过,告诉我,华生,你对我们访客的手杖作何推断?既然我们不幸错过了他,又全然不知他的来意,这件偶然留下的纪念品便显得重要了。让我听听,你通过检视它来还原这个人。”
“我想,”我竭力效仿同伴的方法说道,“莫蒂默医生是一位成功的、年长的行医者,颇受敬重,因为认识他的人以此物表达对他的赏识。”
“好!”福尔摩斯说,“极好!”
“我还想,他多半是一位乡间医生,常常步行出诊。”
“何以见得?”
“因为这根手杖虽原本十分华美,如今却磕碰得厉害,我难以想象一位城里医生会带着它。粗铁包头的底端已经磨秃,显然他拄着它走了极远的路。”
“完全合理!”福尔摩斯说。
“再者,还有‘C.C.H.的朋友们’。我猜那是什么狩猎会,当地的猎会,他或许曾为其成员提供外科诊治,作为回报,他们送了他这件小礼物。”
“说真的,华生,你胜过以往了。”福尔摩斯推开椅子,点起一支烟,“我得说,在你不吝记述我的那些小小成就时,总习惯性低估了你自己的能力。或许你自己并不发光,但你是一根导光的灯柱。有些人虽无天才,却极擅激发天才。我承认,我亲爱的伙伴,我欠你良多。”
他此前从未说得如此直白,我必须承认他的话令我极为快慰,因为我常因他对我的仰慕以及我力图宣扬他破案之法的尝试漠然以对而耿耿于怀。我也颇自豪,自己竟已如此参透他的体系,并能加以运用而获他首肯。他此刻从我手中取过手杖,裸眼细察了片刻。继而带着兴致掐灭烟卷,将手杖举向窗前,又用凸透镜重新审视。
“有趣,虽也浅显。”他走回长沙发上偏爱的角落,说道,“杖上确有一两处迹象,可作若干推论的基点。”
“有什么我漏掉的吗?”我略带自负地问,“我想,并无什么要紧之处被我疏忽吧?”
“我怕,我亲爱的华生,你大多结论都错了。我说你激发了我,坦白讲,是指我留意你的谬误时,偶得真理之引。并非说你此番全错。此人确为乡间医生,也确常步行。”
“那我便对了。”
“仅此而已。”
“但也仅此而已。”
“不,不,我亲爱的华生,并非全部——绝非全部。比方说,赠医者之物,来自医院的可能性大于猎会;而当‘C.C.’置于医院之前,‘查令十字’二字便自然浮现。”
“或许你是对的。”
“概率偏向那边。若以此为假说,我们便有新基,可重构这位陌生访客。”
“那么,若‘C.C.H.’确指‘查令十字医院’,还能推得什么?”
“便无提示吗?你懂我的法子。用起来!”
“我只能想到那显见之论:此人去乡间前,曾在城中行医。”
“我想我们或可推得更远。且如此观之:何种情形下,最可能赠此物?朋友们何时会联合表其善意?显然在莫蒂默医生离院自开业之时。我们已知有赠礼,也信其从城中医院转去乡间行医。那么,说赠礼正因这变动,是否太过牵强?”
“看来确有可能。”
“你当留意,他不可能曾任院中‘ staff’(编制医师),因唯在伦敦立足者方居此位,而此类人不会流落乡间。他究竟是何人?若他在院却非编制,则只能是住院外科或内科医官——不过高年资学生罢了。他五年前离院——日期刻于杖上。于是,你那庄重中年家庭医生,我亲爱的华生,化作乌有,浮现的是一位三十不到、和善、无野心、心不在焉的青年,且养有一只爱犬,依我粗略形容,比㹴犬大,比獒犬小。”
我难以置信地笑出声,夏洛克·福尔摩斯倚回长沙发,朝天花板吐出袅袅晃动的烟圈。
“后半截我无从查你,”我说,“但至少,探得此人年龄与履历并非难事。”我从小小的医书架上取下一册《医学名录》,翻出那名字。莫蒂默数人,唯有一人合为访客。我朗声读其履历:
“莫蒂默,詹姆斯,皇家外科医学院会员,1882年,德文郡达特穆尔格里姆彭。1882至1884年任查令十字医院住院外科医官。获杰克逊比较病理学奖,论文题《疾病是否为返祖?》。瑞典病理学会通讯会员。著《若干返祖怪象》(《柳叶刀》1882)、《我们可进步否?》(《心理学杂志》1883年3月)。格里姆彭、索斯利、海巴罗三教区医务官。”
“未提那地方猎会,华生。”福尔摩斯调皮一笑,“却是乡医,如你锐察。我想推论尚称公允。至于形容词,我说过,若未记错,和善、无野心、心不在焉。依我所历,唯和善者得人赠言,唯无野心者弃伦敦而赴乡野,唯心不在焉者,候于一室整小时后,遗杖而去,未留名片。”
“那狗呢?”
“惯于衔杖随主。杖重,狗咬住中段甚紧,齿痕显见。依痕间下颌之宽,我断非㹴犬之宽,亦非獒犬之宽。或是——呀,正是,是卷毛西班牙猎犬。”
他起身踱步,言谈间顿住窗凹。语中笃定如此,我讶然抬眼。
“我亲爱的伙计,你怎如此确信?”
“只因极简之理:我见那狗正在阶上,且闻其主铃响。莫动,我求你,华生。他是你同行兄弟,你在或助我。华生,此刻乃命运戏剧之瞬,你闻梯上步声走入你生命,却不知福祸。这位科学之士詹姆斯·莫蒂默医生,欲向罪案专家夏洛克·福尔摩斯求什么?请进!”
访客之貌令我意外,因我本以为典型乡医。他甚高甚瘦,长鼻如喙,突于两只锐利灰眼之间,眼距甚近,金边镜后闪亮。衣着职业却邋遢:礼服污暗,裤脚磨损。虽年轻,长背已驼,行走时头向前探,满面和善窥探之态。进门眼落福尔摩斯手中杖,喜呼趋前。“太好了,”他说,“我不确定落这儿还是航运处。这杖我绝不愿失。”
“赠礼,可见。”福尔摩斯说。
“是,先生。”
“查令十字医院?”
“结婚时,院中一二友人所赠。”
“哎呀呀,糟了!”福尔摩斯摇头。
莫蒂默医生透过眼镜眨眼,微愕。“何糟之有?”
“只因你乱了我小推论。你说你结婚?”
“是,先生。我婚而离院,亦弃顾问行医之望。须自立家室。”
“来来,毕竟未差太远。”福尔摩斯说,“现下,詹姆斯·莫蒂默医生——”
“先生,先生,称先生——卑微皇家外科医学院会员。”
“显是心思缜密之人。”
“科学涉猎者,福尔摩斯先生,未知大洋岸拾贝人。我料面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而非——”
“不,这是我友华生医生。”
“幸会,先生。久闻君名与友相连。您令我极感兴趣,福尔摩斯先生。我未料颅骨如此长,眉上突如此显。介否我指沿顶缝一抚?君颅之模,先生,原物未得前,可为人类博物馆之饰。非欲谄媚,然我承认,我觊觎君颅。”
夏洛克·福尔摩斯挥怪客入座。“先生,可见你于所思如我于所事,乃热忱者。”他说,“我见你食指,知烟自卷。勿拘,点一支。”
那人取出纸烟,以惊人巧手卷就。指长颤,敏动如虫须。
福尔摩斯默然,然疾瞥之眼示我其对此奇伴之趣。“先生,”终曰,“昨夜及今辱临,恐非仅为察我颅?”
“非也,先生,非也;虽幸得兼为之。我来,福尔摩斯先生,因自知非实务者,忽遇极严极奇之题。既认您为欧陆第二专家——”
“诚然,先生!敢问谁居第一?”福尔摩斯微愠。
“于精科之心,贝蒂永先生之作必深孚。”
“然则何不询彼?”
“先生,我说于精科之心。然为实务之士,公认君独步。望勿误——”
“稍许。”福尔摩斯说,“莫蒂默医生,我想,你若爽直告我所求助之题究何,方为智举,勿复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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